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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日期:2017-05-14 15:04 作者: 阅读:[]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原则,培养学生增强实践技能,成为一名合格医学生的重要环节。为了帮助我院学生顺利进入临床实习和完成学习任务,规范临床实习管理工作,根据《湖北职院学生实习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医学院实习管理办法:

一、实习准备

(一)凡是我院医学生,完成各科理论学习者必须参加临床实习,实习内容、时限按规定的实习计划,实习大纲执行。

(二)每年上半年即最迟在6月份之前,临床部应出台实习生计划方案,包括各专业具体实习单位的汇总名称,学生的实习分配安排,具体管理规则及实习点的指导老师的名单。

(三)临床部本着“学生就近志愿,管理需要方便”的原则,统筹安排,组织好实习队(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者应报临床部审批备案)。

(四)临床部,学工办组织学生进行临床实习前教育,端正学生实习态度,明确实习任务,增强在实习期间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意识。

(五)选出各实习组学生干部,建立各实习点的团支部。

(六)学生在离校进入实习单位前,应做好学院有关物品的移交工作,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二、实习生管理

(一)学生实习前必须和我院签订实习生协议书、然后在老师的带领下按照临床部的统一安排,按时到达实习单位,并及时与实习单位主管部门接洽,办好有关手续。

(二)进入临床实习的学生必须接受实习单位的岗前教育,认真学习单位各项职责制度。实习生要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职工,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如用水、用电、综合治理等。

(三)进入临床实习的学生未经医院许可不得在实习单位以外住宿。未经医院许可在外住宿,如出现人身财产安全损害,责任自负。

(四)实习队队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管理,督促实习同学遵纪守法、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抓好业务学习、做好出科的考试准备工作。党团组织应在实习单位党、团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党员、团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的各项具体要求。

(六)实习期间,临床部组织相关老师深入各医疗单位,帮助实习学生协调解决在实习、生活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七)实习结束前各实习队应认真总结实习生活,以适当形式表达实习学生对实习单位的感情,谢意。

(八)按照实习单位规定清理移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九)按学院统一规定时间集体返校,实习生不得擅自提前推迟返校或单独行动。

(十)实习生返校后要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议。

三、实习生考核

实习生的考核是指对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科目由实习科室带教教师平时对实习生的理论和技能考核、各实习科室带教教师的鉴定以及主管教学的部门根据实习生平时表现所做出的实习总鉴定(成绩和鉴定记载于《毕业实习鉴定表》中,在实习生实习结束时,密封让实习队长带回或寄给医学院临床部)。是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学生实习工作好坏的重要评价,为了保证我院学生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院学生实习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学院对实习生的考核,主要包括实行出科考试和临床基本技能考核两类。

1、实习出科考试。每年共进行三次,临床专业分别考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五官科五门,口腔医学专业分别考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三门,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分别考X线诊断、投照技术、超声诊断三门,高级护理专业分别考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四门。每次每位同学考已出科的1-2门,采用学院题库题,理论考试,所有同专业实习基地同时进行考试,学院派教师下点监考,统一阅卷的方式,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临床基本技能考核。

安排于次年的四月份,医学院临床部将于一周前将考核时间通知有关实习基地。

临床基本技能考核组由医学院负责组织选派,选派人员应包括内,外,妇,儿科等科主任或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的临床医师。

考核内容根据实习大纲要求,重点考核实习学生在熟悉期间应掌握的各项技能操作,如临床医学专业以要求学生掌握的内、外、妇、儿科临床技术操作作项目为主以及大病历采集书写、体格检查、实验检查结果判读、影像读片、心电图分析诊断、临床处理能力等项目。

考核所用试卷及原始记录由医学院收集保存,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

(二)实习成绩评定

毕业实习考试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1、平时考核占20%。由实习医院带教老师认真考查学生表现,着重考查学生的医德医风、组织纪律和完成实习任务情况,对违纪者和没有达到要求者扣5~20分,情节严重者按不及格处理或不能正常毕业。

2、理论考试占40%。

3、临床基本技能考核占40%

综合以上三部分所得成绩为毕业实习成绩,记入学生档案,毕业实习考核不及格者不得毕业。

四、实习生奖励与处分

(一)为了提高实习水平和教育质量,强化实习队和实习生的自我管理意识,学院在实习阶段开展评定优秀实习生和实习队的活动,评选条件如下:

(二)优秀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实习基地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矿工及因故逾期不归和提前离岗现象;积极参加实习基地和实习队党、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有益的活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轮转实习,积极主动地完成各科实习任务,医院安排的专业讲座出满勤,各科实习成绩评定为“优”,无脱科和欠时现象;实习期间对病人服务态度好,文明行医,尊重师长,抢救病人积极主动,无打架斗殴现象;实习期间未受到学院和实习基地的处分和批评。

(三)先进实习队应全队人员整体思想素质、业务水平、组织纪律及宿舍卫生等反映好;全体队员实习出科考试及临床基本技能考核平均成绩相对较优;70%以上实习生达到优秀实习生条件,无受处分现象;实习队队长、组长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地与学院和实习基地密切联系工作,对实习队员发生的问题积极主动协助处理,及时汇报;不隐瞒、不姑息;与社会交往正常,实习队无发生打架、斗殴、盗窃及酗酒现象,无人在住宿外留宿或留他人住宿现象;适量开展并积极参加实习基地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

根据以上条件,优秀实习生按实习生总数5%的比例,先进实习队按实习队总数20%比例进行评定。评定采用实习半年初评,一年总评的方式,评定方法采取个人和实习队自荐或民主推荐,所在实习基地医教部门审核,系部评定,学院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优秀实习生”和“三好生”等同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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