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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质量管理处(督导室)质量管理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

日期:2017-05-14 11:50 作者: 阅读:[]

   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质量立院的办学宗旨和“以优质的教学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建设示范学院、创高职教育品牌,办政府满意、学生满意的高职教育,实现湖北职院的科学发展”的质量工作方针,并根据学院管理重心下移的管理体制改革思路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要求,实现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特就学院质量管理处(督导室)工作程序作出以下规定。

一、目标要求
质量管理处(督导室)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全院质量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为基本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学院质量管理处(督导室)和相关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和二级学院质量管理小组的作用,形成具有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特色的校内质量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和质量管理体系,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质量管理处(督导室)质量管理围绕学院质量管理的中心工作展开,院长及院长办公会有权对质量管理处(督导室)工作程序、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质量管理处(督导室)也要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工作的重点和内容。

1. 对象与范围

质量管理处是直属院长领导的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院新一轮机构完善之前,质量管理处部分职能(质量监控职能)由学院督导室承担。质量管理处(督导室)的主要职能是指导、监控和督促北职业技术学院下属的各二级学院和相关的教学院部的教学质量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发挥评价、管理、监督和控制等方面的职能。凡是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冠名的教学单位、所开办的专业和班级都在质量管理处(督导室)的监控和管理范围之内。

三、质量管理处(督导室)常规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一)对二级学院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
质量管理处(督导室)负责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需要,提出学院年度或学期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和主要工作任务,并对二级学院、部的质量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具体内容反映在学期初或者学年度初的督导室工作计划中。
质量管理处(督导室)负责协助院部研究解决质量管理中的问题,支持院部加强教学质量管理,通过反馈信息、总结经验等多种方式,指导院部质量管理,同时,反映院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二)教学过程质量监控
1、教学计划及实施的监控
教学质量管理处(督导室)负责对各院部的教学计划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制定和文本、教师授课计划进行抽查。抽查分定量抽查和定性抽查,定量抽查须对各单位或教师授课计划进行等次评定,评定标准见附件1。定性抽查为一般性检查。
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师授课计划抽查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计划检查根据院领导或教务处的要求确定。
2、教学实施过程的质量监控
教学实施过程监控主要是教学秩序监控、课堂教学监控、课程教学进度监控。
教学秩序监控一般由教务处主导,督导室参与,在开学、放假和节假日实施。根据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的需要,督导室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检查。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主要是听课。督导室督导员每周听课两次。督导室负责检查各院部听课情况,并督促学院其他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参与听课检查。督导室听课的地点时间由督导室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在必要的时候与院部协商。
课程教学进度检查主要是在听课等检查基础上,对照计划检查教师授课登记。一般在学期的第10周后抽查。
督导室根据教学质量管理的需要,还可以对学生的布置批改、教师的课后辅导等方面按学校的规定进行抽查。
3、实践性教学的质量监控
实践性教学监控主要是对实践性教学计划、实践性教学过程、实践性教学效果、实验开出率进行监控。
实践性教学计划检查一般结合实施性教学计划检查完成,此外,主要是检查教师授课计划中实践性教学的计划安排、实验室的学期实践性教学计划。主要采取抽查的方式,检查标准同院部质量管理要求。
实践性教学过程和实践性教学效果检查主要是听课或实践性教学现场检查,检查采取随机的方式进行,标准同院部质量管理要求。必要的时候,组织对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现场测试,检验教学效果。
实验开出率主要是在院部实践性教学管理的基础上,对实验开出率进行抽查核对,或者根据有关方面的要求检查核对有关专业的实验开出率。
4、学生学习质量及评价的监控
学生学习质量监控主要是对学生的政治思想状况、学习状况、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生的双证书取得率进行检查与监控。
对学生的政治思想状况、学习状况的检查监控根据需要随机采取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双证书取得率检查根据需要结合试卷和考试质量检查进行,有必要采取独立测试。双证书取得率主要是结合相关部门的资料核查。
5、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与监控
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与监控是督导监控的主要内容。对教师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方式是听课、组织学生评教、考试测评和教学质量(效果)测评。
督导听课采取随机方式,主要针对院部教师教学的整个教学水平进行检查。所有在校任课教师都必须接受督导听课检查。组织学生评教可以与院部评教结合起来,也可以根据督导工作的需要独立组织。
对教师教学质量(效果)测评是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方式,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一般在学期后5周左右进行。测评可以采取全部学生参与,也可以采取抽样。测评的结果计算后反馈教学单位,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对采取网络评教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后,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专业质量内审工作程序
专业内审是学院质量管理的核心工作,也是学院质量管理处是(督导室)的主要工作。专业质量内审每学年进行一次,由质量管理处(督导室)代表院长组织实施。专业质量内审包括以下主要的工作环节和内容。
1、毕业生质量信息和用人单位、同类院校相关质量信息收集。质量信息是实施专业内审的基础条件。督导室要结合实习检查等活动,实施毕业生调查和对用人单位质量信息的收集,并及时掌握相关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情况。本项工作时间根据学院实习检查时间确定。
专业内审还需要注意各专业所依托的产业的发展状况。
2、校内专业质量信息收集。校内质量信息包括各个专业的招生数、报到率、就业率、双证书获取率以及专业与企业结合情况等信息。上述信息主要在校内相关部门协调收集。
专业信息收集还包括专业教学计划、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专业基地、专业教学情况等方面的收集和积累。质量管理处(督导室)应对上述信息专门收集整理。
3、专业内审的布置。每学年的第二学期的第5周布置专业内审,拟定和发布通知,提出专业内审的重点,指导各个专业完成专业自审,收取专业自审报告。
4、专业内审。督导室组织专家对学院所开设的各专业进行分析检查,组织在校生对专业满意度测评,并于实习生返校时组织学生对本专业满意程度测评。通过专业内审,对学院的整体专业质量形成综合意见和报告,并对各专业形成具体评价意见。
5、专业内审的结论和信息加强对专业质量内审工作反馈。专业内审综合报告报学院院长及相关领导,各专业内审意见向各教学单位反馈。
6、对各二级学院所开设的培训班和联合办学等,根据学院的要求,组织质量内审,具体内审要求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质量管理的反馈及例会工作程序
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建立质量工作例会和信息反馈制度。
1、督导室每周一上午,召开质量管理处内部工作例会,总结上周质量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
2、督导室负责人,必要时督导员列席学院教学工作例会。
3、质量工作月例会。质量管理处(督导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主要是汇报总结一个月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由督导室组织,院领导、教务处领导参加。
4、学期和年度教学质量管理工作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质量工作会议,会议由院领导或督导室主持和组织,各质量工作小组汇报工作情况,督导室报告学期质量工作,提出质量工作改进意见。
年度质量工作会议一般由院长主持,质量管理处(督导室)代表学院报告质量工作。
5、督导室应及时向各教学单位反馈质量管理或质量督导意见,必需通报的,采取文字通报的方式反馈。督导室原则上每学期发布一期督导简报。
6、督导室对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必需向学院领导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对于教学优秀,坚持教学改革取得明显成绩的,须向学院领导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推荐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其他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院长布置和安排质量管理处(督导室)其他工作按院长安排组织。
本规定由质量管理处(督导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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