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质量内审实施细则
专业质量内审(简称专业内审)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涉及的内容多,牵涉面广。为做好专业内审工作,促进专业教育质量提高,并根据学院管理规范化的要求,依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质量内审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的与要求
专业内审的目的主要是促进各教学单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因此,本细则将根据当前专业建设和质量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细化质量内审的内容,对专业质量内审及课程质量管理等提出一些具体操作办法。
二、专业内审的主要内容
1、专业背景审查
高职教育服务区域社会经济,服务产业发展,社会经济和产业状况是专业建设的基础。要求专业明确产业背景:
(1)本专业依托的产业或社会背景。要求明确产业发展状态及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的阐述,数据可靠,切合实际。
(2)国内及国际本专业发展状况。要求对国内本专业的发展状况进行对比分析,说明本专业在国内的位置。可对比国际同类专业发展状况。
(3)学校开办本专业的历史和基础条件。学校具备基本条件是专业开办的依据之一。
2、人才培养模式审查
(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须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分析用人单位的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需要的基础上确定。新建设的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应有专门的分析材料。老专业也应有相应的文件。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该符合国家规定和实际用人单位的需要,符合高职高专的人才定位,符合本专业的基本性质和要求。我院主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描述具体,结构合理。
(2)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构架审查。人才培养模式反映实现培养目标的路径,即:理论教学与专业实践训练、学校教学与企业生产的结合方式。审查的主要内容为:课程结构体系上理论性课程与实践性课程结合、课程教学组织方式上理论与实践结合、专业教育内容上的专业教学与学生德育素质培养结合,以及理论实践结合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其中,主要的实践性教学过程要有完整的方案,内容要具体到项目,要有具体的能力素质评价要求。
新建立的专业或重点建设专业有专门的文本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构架,传统专业如果没有相应文本,则可以分析其基本课程体系构架、主干课程的设计为和实施性教学计划依据。具体采用何种材料为依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教学计划文本审查。主要是审查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文本,基本内容是教学计划文本符合教务处规范要求,科目课程名称、课时计算、理论实践课程比例正确,各种表格符合要求。
(4)课程教学模式审查。课程教学模式主要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主要的专业课程都应该采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课程教学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和教学规律,符合高职教学的特点。审查的主要依据为课程说明和大纲、实施性教学计划及教师的授课计划和实际课堂检查(听课)。
(5)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式审查。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应采取双证书的模式,相关的证书应该符合高等教育的层次要求和专业面对的职业岗位要求。国家没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应该有基本的职业能力考试要求。
3、教学资源条件审查
(1)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是专业建设的关键,专业带头人审查要求:必须有在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中层任职两年以上的经历,必须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每年在公开报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专业方面的文章,并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
(2)专业教学团队。专业教学团队是专业建设的基础,专业教学团队审查要求:基本符合专业教学的教师人数(含兼职教师)、具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教师比例、教师专业结构和专业教学能力。包括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所聘任教师的状况审查。
(3)校内实验实训条件。基本要求:校内有主干课程教学所要求的基本实验条件,学生能够动手;校内有对学生进行基本职业技能训练的实训室、模拟实训室或工厂、企业,学生有在实训室进行实训的记录。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管理规范,相关的登记完整,设备完整率高,耗材管理规范。
(4)校外实训条件。基本要求:有校外实践性教学的合作基地,有能够发挥实际作用的文本文件。校外实训基地能满足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需要。校外实训基地有系统的管理办法,有企业人员参与教学辅导的管理措施。
(5)专业教育资源建设。除上述各种资源外,专业教育资源主要是指专业教学的网络资源,包括网站、题库、教学平台等内容。
4、专业运行管理
专业运行管理主要是审查专业管理秩序。包括专业对应的组织构架是否完整、专业教学的计划管理是否完善、专业教研是否正常开展、专业质量管理和质量评价、质量管理措施是否落实、专业内部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等内容。
5、专业建设的形式效果
专业建设的形式成果主要是通过各种评比和竞赛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企业等其他国内外机构认定的专业建设成果。主要包括:各级重点建设专业、改革试点专业、示范专业的认定;各级精品课程、改革试点课程等的认定;各级专业教学团队认定;各种教学基地建设的认定;各种培训基地的认定。
形成成果还包括:教师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得的奖励、就业率、学生的双证书获取率等类似与专业质量有关的公开发表的统计数据。
6、专业质量的实际效果
专业质量的实际效果主要是社会(用人单位)和学生对专业质量的满意程度和学生就业后的实际效果。用人单位的满意程度通过毕业生跟踪调查的方式取得信息资料,毕业生满意程度采取跟踪调查和校内问卷调查的方式取得信息资料;其中,能够取得明确数据的是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对专业的满意程度。毕业生就业后的实际效果要有取得成绩学生所占比例说明。
专业特色是专业质量实际效果的反映。专业特色可以是专业人才培养效果的特色,即毕业生的特色;也可以是专业建设或人才培养方式的特色。
技术服务是专业质量实际效果的表现。质量优秀的专业应该有本专业的应用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的成果。
专业研究也是专业质量实际效果的表现。各专业应该注重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的研究,有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对社会人员培训也是专业质量实际效果的表现。专业成为区域专业技能培训中心,能为区域进行人员培训。
7、专业内审的结论与建议
各教学单位在对专业进行自审后,应对专业的质量状况作出基本的判断:该专业是学院(省内、国内)优势专业、一般专业(一般合格专业)、不合格专业,并就专业建设提出改进意见或处理意见,如加强建设、增加投入或停办。
质量管理处(督导室)对专业进行评审后,首先确定专业质量是否合格,在专业质量合格的基础上,评价专业是否优势专业和一般专业。对不合格的专业,或建议加强建设、或提出停办意见。对各专业审查后,可总结专业质量优异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意见反馈到教学单位。
质量管理处(督导室)在完成一轮的专业质量内审后,须对学院所办专业的整体状况进行分析,并作出基本评价,为学院决策层提供专业质量状况或学院教学质量情况的综合报告。
三、专业内审若干操作方面的问题
1、专业内审的时间和基本程序
专业内审原则上一年一次,集中内审的时间一般在学年度的第二个学期。具体内审时间和要求,由学院领导提出,以文件的形式通知。其他非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专业内审根据管理需要研究确定。
学院各教学单位负责专业自审。质量管理处(督导室)负责专业评审。具体操作程序见原规定。
2、各教学单位自审及信息填报
根据上面的具体内容要求,提供基本信息。其中主要是专业背景信息、人才培养模式构架信息和专业建设形式效果与实际效果的信息。
具体方式:按照专业内审布置要求,填写专业内审基本信息表格,在此基础上将上述主要的信息以附件的方式上报。
3、质量管理(督导室)处信息采集
质量管理处专业评审信息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教学单位提供的基本信息,包括填报的内审表和附件,质量管理处根据专业内审需要要求教学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在内审通知中提出,也可以再评审过程中,通知相关教学单位报送。
质量管理处采集的信息,包括督导室在日常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对各个单位教学运行和管理各个环节所积累的各种质量信息;质量管理处通过专项测评所取得的对各专业的质量信息;质量管理处与相关的教学管理等单位到用人单位进行毕业生调查取得的信息;质量管理处与相关单位到政府和综合管理部门获得的相关信息。
学院相关综合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包括教务处提供的教学管理方面的信息、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供的招生与就业方面的信息、学生管理部门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提供的相关技能证书、学生品德评价等方面的信息,以及办公室、人事处等综合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
4、专业质量评价
学院专业质量评价的具体方式,原则上采取专家评价的模式,结合相关的数据统计信息进行。具体的评价方式,根据学院专业建设的需要和院领导的决策要求进行。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质量管理处(督导室)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