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体检、政考合格后,登陆全国征兵网,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并提交学校学生补助管理部门。
二、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的学生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三、学生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征兵办,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四、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五、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