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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日期:2026-01-06 08:54 作者: 阅读:[]

      为规范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参照《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鄂职院发〔202319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转专业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组成如下:

 长:何 周建平

副组长:张   

 员:张明辉 吴建桥 吴逸华 程雁鸿 梅运悦 程思齐 柯豆豆 甄江波

二、工作实施

(一)学院公布各专业拟转入名额(16日)

根据省教育厅审批的招生计划,学院确定并公布各专业拟转入名额,原则上各专业的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到人数的差额为该专业拟转入名额。各专业拟转入名额一览表见附件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退伍士兵转专业不受此名额限制。

(二)成立工作小组(16日)

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公示教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组织转专业工作、公布专业成绩排名、受理申请、宣传政策、审核材料、公示结果等。

(三)学生申请(18 - 18日)

各班级做好学生转专业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2025年学校技能高考录取规则,学校未安排口腔医学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计划,技能高考学生不得转入口腔医学和临床医学专业。

学生申请转专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学生手写的转专业申请书

3跨教学院转专业还需提交学生表现鉴定

(四)资格审查(23 - 7日)

学院会同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学工处、教务处等共同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负责《办法》第六条第二、三、四、五项之规定的审查;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负责《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的审查;学工处负责《办法》第六条中第一、六、七项之规定的审查。

汇总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信息,填写《申请转出学生汇总表》(附件3),并予以公示。公示完成后,将《申请转出学生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对于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申请,在《审批表》注明不符合的原因、签署意见,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五)组织转专业考试(322日)

按《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教务处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且需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进行转专业考试。转专业考试科目为第1学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和《公共英语》,同时需加试专业基础课程《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公共基础课成绩权重为30%,专业基础课程权重为70%

考试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全程监督。

(六)审批办理(2026323-27日)

1转出学生签署意见。对于符合转专业资格且通过转专业考试或免试的学生,复核后,负责人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将《审批表》及学生申请转专业提交的有关材料报送给相关转入教学院。

2.   转入学生签署意见。依据转专业材料复核情况、专业拟转入名额、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等,确定并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负责人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转入教学院将《审批表》、《拟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4)及《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相关材料报送给教务处。

(七)学生到新专业报到

通过转专业考试选拔的学生到新专业报到时间为329 - 30日。

(八)补充说明

1.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被学校审批通过之后,又放弃转专业的,也视作转过一次专业,根据《办法》第六条第六项规定,以后将不允许再转专业。

22024级学生转专业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保障措施

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和流程办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暗箱操作,不得有违反清正廉洁的行为,否则将由学校纪委、督查专员办公室进行严肃查处。

四、材料报送

117日前,报送教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盖章扫描PDF版);

2.   118日前,报送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

328日前,报送《申请转出学生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

4325日前,报送《拟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以及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相关材料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苏莹 电话:0712-2826877

附件:

1.各专业拟转入名额一览表

2.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申请转出学生汇总表

4.拟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


口腔医学院

2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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