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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日期:2019-12-09 11:33 作者: 阅读:[]

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教职工教科研成果奖励、专业技术人员年终科研等级考核和2019年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等工作,12月19日起,学校进行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成果类:包括已发表论文(文艺创作)、已出版著作(教材)、已结项(鉴定)课题、各级各类教科研成果奖、各类专利等。

(二)成果转化类:包括转化成果的名称、转化的类型、转化后到学校财务账的金额等。

(三)学术讲座类:包括主题、主讲人、时间、地点、主要的参会对象等。

(四)调研报告类:包括调研报告的名称、采用的单位等。

(五)案例类:包括案例的名称、采用的单位等。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18日至24日为集中申报时间(截止日尚未申报成果纳入下一年统计)。各单位指定专人严格按照规定Word格式样表统计,将纸质文档交科研处604办公室,电子文档发指定QQ邮箱。电子统计表格请从学校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单 位

12月19日上午

职能处室、基建办公室、附属惠济医院

12月19日下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国际教育中心)、体育部、图书馆、职业培训中心(继续教育、电大)

12月20日上午

教育与艺术学院(孝感师范学校)、财经学院

12月20日下午

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12月23日上午

护理学院、医学基础部

12月23日下午

机电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

12月24日上午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建筑技术学院

12月24日下午

医学分院、信息化中心、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等

联系人:涂文珍QQ:1013651581。联系电话:2867885(68623)。

三、有关要求

(一)所有统计成果须提交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经科研处确认后退回。成果形式为著作(教材),须提交封面、版权页复印件。成果形式为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及论文本身的复印件。

(二)所有统计成果完成时间界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底,未及时纳入当年奖励的科研成果可以另表补充统计,奖励标准按原规定执行。所有成果的完成时间以出版物、鉴定书、论证书或各类奖项所标明签署的日期为准。

(三)校领导的科研成果由学校办公室集中统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由所在单位集中统计,离退休人员的科研成果由学校离退休工作处集中统计,科研成果单位署名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的外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统计。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科研成果申报材料。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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